根据《两检三司建立社区矫正监管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奈曼旗司法局向经济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发送了协助管理函,落实四大机制,2名涉企矫正对象在通辽市期间纳入经济开发区司法局社区管理范畴。
一是建立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两地交流、配合、协作。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监管期间,明确了社区矫正协助管理中定位电话查询、走访、考核等相关内容,两地共享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实现了矫正对象异地“实地管”,矫正地“线上管”的双重管控衔接无缝隙。
三是建立异地协管协查机制。对符合异地管理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发函委托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督管理,告知矫正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规定,受监督管理,并通报本辖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地社区矫正机构经过审核、接收后,协助监督管理,同时通报本辖区人民检察院。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针对突发事件,社区矫正机构应秉着及时、妥善、应急的处置原则,信息互通,立即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及时介入处理,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异地协作的,两地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迅速响应,协调配合。
异地委托双重管理模式的启动,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