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奈曼旗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部分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发【2020】365号)附件2要求,结合奈曼旗生猪生产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围绕全旗生猪生产情况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二、补贴任务
按照通辽市农牧局、财政局2020年中央资金畜牧良种补贴畜牧分配情况,奈曼旗能繁母猪补贴任务是15250头、61万元。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旗农牧和科技局递交书面申请,上报精液需求量以及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核查。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养殖场(户)精液需求量以及能繁母畜存栏情况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连同现场核查照片或视频一并留存档案。
(三)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苏木乡镇政府在嘎查村所在地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益养殖场(户)姓名、享受补贴数量、补贴标准及金额,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旗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养殖场(户)。
四、工作要求
旗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严格管理程序。按照通辽市农牧、财政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生猪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
(二)严格项目实施。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开展补贴登记和资金结算工作,落实好补贴政策。农牧部门要强化项目调度督导,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每月10日前将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情况表报畜牧科。并形成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总结(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资金发放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上报市农牧局。
(三)严格资金监管。财政部门要会同农牧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当年如出现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强化政策公开。农牧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大养殖场(户)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