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卢珊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126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卢珊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卢珊,汉族,大学本科,1992年9月3日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2012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该同志于2019年12月11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83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为王清晨、卢江颖。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2023525日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3525日至5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5-4229039

来信地址: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支部委员会

 

 

                      中共奈曼旗鼎信投资集团支部委员会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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