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生产---青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山镇2022-2023年度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170

各村、社区:

现将《青龙山镇2022-2023年度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7日

 

 

 

青龙山镇2022-2023 年度

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为切实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22-2023 年度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 2022 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81.36万元。经党委政府研究,各村分配金额(附件:青龙山镇2022-2023年度冬春救灾资金分配表)。为做好资金发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工作任务

(一)冬春需救助调查工作。根据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22-2023 年度奈曼旗冬春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精神,我镇 2022年9 月对全镇冬春需救助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共有29村、社区上报了冬春所需救助资金请示和需救助人口台账,共有1394 3153 人申请冬春需救助。

(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原则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早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对重灾地区、原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三)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做好相关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上级下拨的冬春救灾款总量、充分结合我镇 2022年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资金申请情况等因素,将2022 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如下,各村、社区按照资金分配方案提供“一卡通”清册。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操作。各村、社区可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救助,生活救助人均救助金额不得高于 800 元/人,务必坚持受灾人员本人申请书或者村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报政府审核。

(二)完善手续、以备核查。请各村、社区务于 2023年1 月14 日前完成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及一卡通录入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完善档案材料。并将救灾款的救助花名册、各村公示照片、民主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留在村、社区存档,一份报送到镇里存档,一份报送至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抗救援和物资保障股)。

(三)强化管理,跟踪问效。此款系中央下达的 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因 2022 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寒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情况的救助,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用于临时救济,如发现挤占、挪用、套用、冒领救灾款等违规使用现象,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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