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解读:奈曼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试运行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22 浏览次数:93

 

一、制定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职责分工

(一)户分类。各地要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村民摒弃陋习,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

(二)镇村收集。各苏木乡镇负责将所辖各嘎查村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中转站统一压缩处理,六号农场收集的生活垃圾转运到治安镇中转站压缩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旗转运。生活垃圾在各苏木乡镇中转站压缩完毕后,各苏木乡镇联系旗综合执法局,由旗综合执法局负责从中转站将垃圾转运至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三、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成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切实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旗政府办牵头、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对各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三)各地要利用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培养村民对保护环境卫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主动性。各地要负责督导所辖各嘎查村宣传、比评活动的开展,镇、村两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宣传动员会议;至少每三个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

四、预期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解决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我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转顺畅及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供应。

 

 

 

 

 

解读机构: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刘亚刚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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