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3〕30号

发布日期:2023-04-21 浏览次数:63
 

现将《奈曼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加快推进全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的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全旗火灾总起数为平均150起/年,十三五期间,上升至360起/年,出动力量由900余人次/年增至3000余人次/年,火灾体量仍居高不下。由于我旗地域狭长,农村牧区面积广,专业消防力量不足、基础消防设施薄弱等原因,现有消防队站数量不能满足当前灭火救援工作需求,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布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奈曼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和国家《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全旗共建设13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实现全域覆盖。

三、政府专职消防站运行管理

(一)专职消防队站。按照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四化”建设工作要求,确保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作战指挥现代化要求,将专职队伍纳入消防救援垂直指挥调度一体化系统,与国家队伍对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投入执勤后,由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专业化管理。

(二)政府专职消防站人员配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结合辖区实际,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共计50人(消防员47人、消防文员3人)。

成立奈曼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录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审考察、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组织开展考核录用等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定岗不定人。消防员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三年,合同期内,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综合素质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6个月),可选择自动退出或续签,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安排退出。

政府专职消防员因自愿放弃、培训期间不合格或试用期内离职和其他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开招聘结束后出现的人员空缺,5人以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组织补充;5人以下由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岗位类别,在满足招聘条件情况下,自行组织补充。

(三)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2023年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每站配备执勤消防车1辆,共需新购置消防水罐车8辆,并按标准配备执勤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装备,采购资金由旗财政统筹安排。

四、经费保障

(一)器材装备经费保障。按照政府专职消防站实际需要,购置新招录人员被装等生活用品、新建站必备生活办公物品。

(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站每年日常运行经费,列入旗财政预算。其他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列入政府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包括公用经费、油料、车辆器材装备维护保养、执勤培训、体检等经费,划拨至旗消防救援大队专款专用。

(三)人员工资等经费保障。经批准聘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在本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岗位额定工资为4500元/月(战斗员、驾驶员含高危补助500元/月、消防文员含岗位津贴500元/月,以上岗位均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驾驶员岗位额外补助300元/月。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单位缴费部分由旗财政承担。消防员伙食标准比照预备消防员伙食标准执行,统一着专职队员制式服装,伙食、被装由单位供给。相关补贴、补助列入财政预算。

消防员实行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政策。在参加灭火战斗、抢险救援、日常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专职消防队员,政府参照《通辽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实施意见》(通政办字〔2020〕36号)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或伤亡抚恤待遇等,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是实现火灾“救早、救小”和及时处置灾害事故危害的重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分工职责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尽早形成队伍战斗能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建设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管理准军事化”要求,进一步加强队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制定完善队伍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建成后的消防救援队站要严格执行队伍管理各项规定,规范队伍管理工作,严明工作纪律。

(三)加强队伍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全旗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专业化素质,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和服务能力,确保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保护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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