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奈各单位: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通党办发〔2023〕1号)和通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严格规范全市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通司字〔2023〕13号)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全旗开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邮 箱:naimansifa@163.com
联系方式:吕瑶琪 4226442 秋荣 4220020
奈曼旗司法局
2023年2月27日
严格规范全旗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旗委、旗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的决策部署,集中精力降低全旗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结合我旗实际,组织各执法部门通过自查等方式,梳理一批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我旗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活动目的
严格规范行政罚款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发生。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
二、梳理范围
(一)梳理部门:全旗各行政执法机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单位原则上都进行梳理。
(二)梳理事项:全旗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力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
(三)梳理内容: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部门最新权责对本部门所有行政处罚事项、设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等进行梳理(附件1)。
(四)其他事项:各执法机构对照权责清单梳理的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依据进行核对确认,并梳理出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提出清理意见。
各执法机构形成清理报告连同附件1,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旗司法局205室,电子版按(附件1)格式报送至邮箱。由旗司法局于2023年4月7日前对本级执法机构所报送的行政处罚事项及设定的依据进行再审核,形成总体清理报告。并将清理报告及行政处罚事项梳理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将于2023年4月14日前根据各旗县(市区)司法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集中反馈至相关部门,各执法机构需及时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各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将其作为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安排,同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沟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全面认真梳理,保证按时报送。梳理工作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对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确保梳理的结果准确无误。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报送任务,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整体推行 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跟踪问效,提升工作效能。旗司法行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全面、深入了解清单实施效果。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情形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规定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