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为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平台规范要求管理危废处置计划、台账和电子联单,建立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及处置环节的数据流向管理,实现危废全过程追溯。目前,我旗全部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完了成管理计划及年报备案工作,危废信息全部在自治区固废系统进行了登记,转移全部执行了电子联单制度。
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要求,我局对旗内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100吨以上重点产废单位和17家其他单位进行抽查评测。抽查评测的22家单位经现场考核,危废管理比较规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已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了相关信息。经市生态环境局及我局现场考核,22家单位评测结果全部达标。
三、强化宣传帮扶。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发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企业危废管理人员参照评估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及培训新人。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逐一向企业进行了反馈,提出指导意见,明确整改方向,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经验教训分享等方式进行现场帮扶指导。
四、下达管理提醒函。为督促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我局向涉危废单位下发了《关于固体废物管理法律主体责任的提醒函》,提醒各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规范生产经营并提出管理要求,提醒企业新固废法的处罚情形及相关罚则。
五、医疗废物全程管理。我局要求全旗12家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在“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数据,数据填报后由生态环境局专人对填报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全部交由奈曼旗鼎信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并按照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做好交接登记。目前,我旗医疗废物能够做到当天收集,当天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