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19-12-10 浏览次数:185


 

 

 

 

 奈曼旗审计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2019年 4 月 17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2019年奈曼旗审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审计局是奈曼旗人民旗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旗的审计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旗审计工作。负责对奈曼旗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向奈曼旗人民政府提交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奈曼旗人民政府委托向奈曼旗人大常委会提出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奈曼旗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奈曼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旗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苏木镇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旗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旗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对奈曼旗国家机关、苏木镇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使用国家资源、资金和贷款,或与国家税收有关的其它单位进行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奈曼旗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承办奈曼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审计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审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资源环保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8个股室。

奈曼旗审计局行政编制16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16人、行政工勤2人、统配生1人;退休10人。

(二)审计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旗审计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92.9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4.77 万元,增长48.9 %,增加主要是由于非税收入增加,安排的拨款增加。

支出预算 592.9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4.77  万元,增长48.9 %,增加主要是由于非税收入增加,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592.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92.92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592.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4.63万元,占比 68 %;项目支出188.29万元,占比 3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按功能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06万元,比上年增长7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7万元,比去年减少1.1%;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比去年减少2.7%;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比去年减少4.1%;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404.63万元,比上年增长9.98%;项目支出188.29万元,比去年增长5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592.9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92.9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06万元,比上年增长7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7万元,比去年减少1.1%;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比去年减少2.7%;住房保障支出13.49万元,比去年减少4.1%。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404.63万元,比上年增长9.98%;项目支出188.29万元,比去年增长52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4 万元,增长6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13.3 万元,下降 79 %。其中:

1、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1 万元,下降 5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7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万元,下降7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7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万元,下降79%。减少主要是由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万元,其中:办公费41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71.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拨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8.2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旗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冰        联系电话:42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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