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大排查大整治
的通知
各粮食企业:
为加强全旗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工作,按照通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度我旗粮食流通巡查检查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在全旗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旗内粮食收储企业。
二、检查时间:即日起-2023年末。
三、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查看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相关内容。
2.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培训管理章程,是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控工作力度。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开展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相关演练。是否落实“严禁酒后上班”要求和管理措施,员工是否存在酒后上班情况。
3.是否严格按照储粮技术规范要求作业,对烘干机械、输送机械、运输车辆、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在使用浅园仓、钢板仓、立筒仓、钢筋囤出入粮时,是否做到严禁人员进入,是否存在粮堆埋人风险。对使用年限长的钢筋囤、立筒仓、钢板仓是否及时加固,是否存在崩囤伤人隐患。
4.在企业配电室、发电机房、易燃易爆品储存场所、高压工作区域、锅炉房、厨房等有限空间生产作业时,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粉尘。用电系统老化或违规用电、粮食熏蒸过程中措施是否得当、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电气焊操作现场管理不善及违规使用生活用电器等)处理是否得当、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粉尘等不利因素引发爆炸、库区是否存在违规吸烟等情况;是否正确使用储粮化学药剂。
5.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方面,严肃查处政策性粮食亏库短量、以陈顶新、擅自动用或置换、盗卖、损耗超标、虚报损耗套取资金、粮食品质异常下降、霉烂变质、“转圈粮”、“空进空出”、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账实不符、未经批准超轮换架空期、违规处置食品安全超标粮食等问题。
6.商品粮及全社会粮食流通方面,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制度执行,粮食收购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情况,及时支付售粮款情况,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情况。
五、检查人员
组 长:崔玉波 旗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崔海学 旗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国宏兴 旗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股长
张淑芳 旗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科员
肖轶南 旗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科员
六、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把安全生产、安全储粮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责任措施,确保立行整改。
(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安全储粮、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做好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安全生产材料归档备查工作,全面配合管理部门做好迎检工作。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