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制度——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旗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奈政发〔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04-24 浏览次数:49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旗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政府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旗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包连山:旗委副书记、旗长,主持旗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通辽奈曼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审计局。

郭玉明: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京蒙对口帮扶工作。

韩占峰:旗委常委、副旗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农业农村、生态建设与保护、水利、乡村振兴、供销、科技等方面工作,代管审计工作。

分管:旗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自然公园管护中心、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国有企业。协助包连山旗长分管审计工作。

联系:旗人大、旗政协、旗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奈曼旗服务部、科学技术协会、生态文明暨沙草产业促进会、老科协、气象局、农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杨志鹏:副旗长,协助韩占峰副旗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刘欣欣:副旗长兼旗公安局局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公安、司法、应急管理、信访、法制、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旗政府外事办公室。

联系:武警中队、84分队、安全局、消防救援大队。

张红兵:副旗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联系:共青团奈曼旗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工委、老体协、足协、新华书店、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奈曼分公司、734发射台。

王伟生:副旗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经济、统计、交通运输、对外开放、能源电力、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商贸物流、大数据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中心。

联系:国家统计局奈曼调查队、工商联、奈曼旗通用机场、高速公路奈曼旗路政大队、通辽市公路养护中心大沁他拉分中心、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所、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奈曼旗分公司、中国联通奈曼旗分公司、中国电信奈曼旗分公司、赤峰车务段奈曼车站、邮政分公司、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内蒙古通辽市盐业有限公司奈曼旗配送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奈曼旗支行、中国银行奈曼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奈曼旗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奈曼旗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银行通辽奈曼支行、工商银行通辽奈曼支行、奈曼农村合作银行、蒙商银行通辽奈曼支行、驻奈保险机构。

王  东:副旗长,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中药材(蒙药材)产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民政局、药材研究发展中心,协助韩占峰副旗长分管科技、科协工作。

联系: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慈善总会。

刘新宇副旗长  协助包连山旗长负责民族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联系: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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