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 站)与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 站)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奈曼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力量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执法人员30人次,对辖区唯一一家(M站)通辽市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5家排放检验机构(I 站)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