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嘎查村,各办公室、中心、局,驻镇机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通政发〔2023〕51号)《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奈政字【2023】4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前期准备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嘎查村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大沁他拉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及要求落实情况负责和协调;组织各嘎查村、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承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大沁他拉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妇联主席、政府副镇长朱晓慧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嘎查村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嘎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地区普查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素质,镇级将加强督促指导,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国发〔2022〕22号文件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不得因普查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的开展和普查数据的质量。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员名单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大沁他拉镇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蒋翠艳 大沁他拉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朱晓慧 大沁他拉镇党委委员、妇联主席、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广 大沁他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包玉海 大沁他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总工会主席
梁富江 大沁他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邱跃辉 大沁他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王浩然 大沁他拉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洪双 大沁他拉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明会 大沁他拉镇政府副镇长
张继承 大沁他拉镇政府副镇长
齐晓东 大沁他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郑维海 大沁他拉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久发 大沁他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忠谦 大沁他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特格喜 大沁他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 树 大沁他拉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徐 凯 大沁他拉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王洪元 大沁他拉司法所所长
朱立学 大沁他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崔海辉 大沁他拉派出所所长
杨增国 大沁他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秋成 大沁他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统计业务岗
王继祥 大沁他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统计业务岗
二、办公室工作组成人员
综合组
组长:朱晓慧
成员:梁秋成 王继祥 白海香 赵翠英
宣传组
组长:王浩然
成员:陈美琪 白海香 赵翠英
审核验收组
组长:梁秋成
成员:王继祥 白海香 赵翠英
数据处理组
组长:梁秋成
成员:王继祥 白海香 赵翠英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镇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