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全面做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3〕17号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66

旗发改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税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

现将《奈曼旗全面做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全面做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方案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8部门关于做好全面供应国VIB标准车用汽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能油气字〔2023〕6号)和《关于印发<全面做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综合协调组〔2023〕3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相关工作,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在全旗域内各成品油储存、零售等企业(以下简称“成品油经营企业”)全面供应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停止销售低于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含低于国VIB标准的E10车用乙醇汽油,下同)。

二、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标准和要求

(一)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

(二)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完成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升级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并完成税票变更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按时组织油品置换。2023年4月1日前为油品升级置换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油品升级置换、更新油品标识、税票变更等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定价政策正式出台前,销售价格仍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二)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要积极争取资源,与上级销售公司、各炼厂、外采供应商等对接资源计划,按照升级置换时间要求确保供应。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要积极做好油品采购、供应工作。

(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通辽市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不符合国VIB的成品油等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四、职责分工

(一)奈曼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专班负责旗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升级置换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按要求完成油品升级置换和标识更新、销售符合标准的国VIB标准车用汽油等各项工作,及时公布本地区关于油品标准、质量、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宣传解释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旗发改委负责起草工作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全力开展全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等各项工作。

(三)旗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发布国VIB标准车用汽油旗内最高零售价格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国VIB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

(四)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油品升级置换、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旗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机动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

(六)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运输,确保油品及时供应。

(七)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负责推动、监管企业油品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指导成品油零售企业油品置换行为,监督指导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遗漏;负责监督指导各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和资格年审,依法查处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

(八)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油品升级置换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核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格年审,依法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成品油价格政策行为。

(十)旗税务局负责按照现行规定加强对油品市场产销环节的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偷逃税款及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

(十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油品质量升级供应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全市油品供应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奈曼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企业切实承担保供责任,提前筹划,科学合理推进油品升级工作。

(二)保障稳定供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油品市场动态,分析研判供需形势,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油品供应问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要严格将所属企业的油库成品油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时刻做好成品油应急储备及供应工作,确保全旗油品稳定供应。

(三)严格市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油品升级置换进度、产品质量等情况,督促进展缓慢的企业按时完成升级置换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稳定。

(四)加强宣传引导。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中的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各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国VIB标准车用汽油推广使用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油品质量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进展。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日,各有关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奈曼旗销售分公司分别于3月27日、4月1日将本部门成品油升级置换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成品油存储及零售企业油品升级置换进度和供需等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至旗发改委。

 

附件:奈曼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专班

 

 

 

奈曼旗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专班

组  长:

崔玉波    旗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

刘国强    旗发改委副主任

王连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甄月文    通辽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奈曼旗分中心主任   

牟中强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婧媛    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副局长

赵佳伟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学靖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剑峰    旗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

周  萌    旗发改委能源股股长

卜范艳    旗发改委价费股股长

刘建华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路德军    旗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志东    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内外贸易股股长

李  昊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武一楠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股长

万  蒙    旗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解读:奈曼旗全面做好国VIB标准车用汽油升级置换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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