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奈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全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工作要求,对在我旗行政区划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证明事项保留目录(34项)
2.证明事项取消目录(13项)
3.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3项)
奈曼旗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奈曼旗证明事项保留目录
奈曼旗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奈曼旗司法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