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婚生婴儿申报(婚生婴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随父或随母出生申报)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60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是否收费:

受理条件:

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可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1、申请人带齐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向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大厅)提交申请。

2、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需到场共同签署《内蒙古自治区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提交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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