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解读:2023年奈曼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次数:55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稳定大豆油料种植,协调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种植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有特色的轮作制度。

执行标准

1.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2.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持续提高我旗大豆油料生产能力。

3.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目标任务

1.根据申报意向,2023年耕地轮作涉及全旗各苏木乡镇(场)。按照上级要求,2022年以前未完成的任务要在2023年全部完成。

2.聚焦稳定粮食产量和调整种植业结构,结合扩种大豆任务,重点推行玉米与大豆、杂粮杂豆与大豆、玉米与油料、玉米与杂粮杂豆、玉米与薯类等轮作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形成合理轮作模式。

3.各地按照轮作要求,将地块落实到第三次国土调查范围内的合法耕地(不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将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已耕代抚林地、违法开垦草原和林地划为耕地的地块)。

注意事项

本着“谁轮作、谁受益”原则,对直接实施轮作的农户(或直接实施轮作的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150元/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地块补助标准为75元/亩。

、工作要求

(一)严格核实申报程序

1.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负责将符合2023年耕地轮作要求的种植面积、作物品种和地块位置等信息登记、核实汇总后,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字确认,以嘎查村(分场)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以上。

2.嘎查村(分场)耕地轮作申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3.各地对嘎查村上报的内容审核汇总后,将本辖区内以嘎查村为单位的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地块位置等信息的公示表、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报告一同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并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规范资金发放程序

根据耕地轮作面积、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公示结果,由旗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补贴对象。监督举报电话:4213879。

(三)规范档案管理

各地建立健全耕地轮作补助明细档案,旗农牧和科技局统计补助汇总表。

、保障措施

1.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2.成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技术负责人的专家指导组。

3.建立旗统筹、乡监管、村落实的轮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轮作档案,精准落实轮作任务。

4.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政策和成效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调动农民实施轮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解读机构: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解读人:李欣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3879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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