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不合格地块补植补造的通知 奈林草字〔2023〕23号

发布日期:2023-03-16 浏览次数:79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退耕还林工程质量,按照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各建设单位对第一轮退耕还林(2002-2006)年和第二轮退耕还林(2015-2018)年地块进行的自查摸底情况,针对个别地块存在保存率低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对自查中发现的退耕地不合格小班地块,要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督促退耕嘎查村及退耕户做好补植补造工作。确保春季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抓出实效,把历年退耕不合格地块的欠帐补齐补好。第二轮退耕还林(20172018)年退耕还林今年接受国家级检查验收,各单位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二、各建设单位对退耕还林工程保存不合格的地块,要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等措施告知退耕户进行补植补造。

三、各建设单位组织退耕户进行补植补造的同时,要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及时查缺补漏,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地块的管护工作。

四、退耕还林工作已纳入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本辖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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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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