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100

 

各苏木乡镇、林场、水库:

现将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林草办函〔2023120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情况全面自查验收,于618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将自查验收报告报至旗林草局资源站。自查报告提纲如下:

一、2019年重新区划落界后国家级公益林矢量图数据库中已发放资金面积数、未发放资金面积数及原因。

二、国家级公益林档案管理情况(公益林界定书签订的面积,份数、2020年度管护合同签订情况、国家级公益林现地验收情况)。

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612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