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
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二级单位协助林草局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2、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IV级),且根据政府指示,需要林草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草局办公室,由李刚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林草局各国有林场(圃、中心)和各股站室组成。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二)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将依托现有的防治荒漠化专家顾问组,组成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作出迅速反应。
解读部门: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李松林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