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68

一、制定依据:通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森防指发〔20233号)通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的文件制定本通知

二、责任主体: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各国有林场,中心,圃,水库:奈曼旗31日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同时进入防火戒严期,随着春季气温逐渐回升,大风天数增多以及野外频繁的农事生产活动增加,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确保全旗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1、增强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

2、排查火灾隐患,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3、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地块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4、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号召全民防火。

5、做好林火阻隔建设工作和林间林源可燃物清理工作

6、强化早期火灾处置能力,注意扑火安全,发挥联防联控作用,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7、加强值班调度,保持讯息畅通。

 

解读部门: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人:李松林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