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东明镇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02-06 浏览次数:60

机构职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在本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并接受旗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办公地点:东明镇综合执法局

传真:0475-4588040

电子邮箱:nmqdmz@126.com

联系电话:0475-4588040

联系人:赵海庆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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