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202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99 点击跳转外部链接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目标任务

按照“预防为主,避灾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注意事项

(一)2023年短期降水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奈曼旗2023年(3~8月)降水量中北部200~300mm,南部山区200~380mm,较往年略少。春季降水略少,气温偏高;夏季降水略少,气温略高,以对流性降水为主,时间和空间分布极不均匀,易发生冰雹、雷电、大风、局部暴雨和洪涝,春夏季均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天气;终霜偏早,沙尘日数偏少。

(二)分季预报

1.春季(3~5月)夏季(6~8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1.易发区。我旗南部山区的青龙山镇、土城子乡、新镇、沙日浩来镇等乡镇被列为灾害易发区。

2.危险区。主要分布在青龙山镇、土城子乡、新镇、沙日浩来镇等地。

四、工作要求

1.各苏木乡镇政府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承担着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工作任务。

2.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行政管理一条线、事业支撑一条线、应急处置一条线、专家咨询一条线、中介服务一条线)和苏木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五到位”(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宣传舆论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标准。

3.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降雨量、汛期洪水的监测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旗政府成立奈曼旗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气象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易发区苏木乡镇及所涉及的重点区域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形成旗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3.建立地质灾害速报、预报制度。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在4小时内速报旗人民政府、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中心和自然资源部;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应在12小时内速报旗人民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解读机构: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李雪涛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9840

信息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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