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奈曼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3月6日至4月27日对我旗42所旗直、乡镇中心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通卫健字【2023】24号)和奈曼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导组对发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方面等17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题询问等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配备等内容。
下阶段,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全旗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监督执法覆盖面和检查指导力度,督促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筑牢校园卫生防线,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