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启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131

5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在呼和浩特举行《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吴志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江新辉,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军,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平,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韩艳秋、刘永钢、郭宝琴和二级巡视员王永胜等出席活动。当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各盟市同步开展。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条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在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持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积极贡献。

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所属旗县区教育、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牧及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宣讲、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有关投诉。启动式后,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分赴街道、社区并入户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全区各地采取组织乌兰牧骑宣传队、大漠驼乡宣传队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奈曼旗信访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