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治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次数:92

各嘎查村:

根据《奈曼旗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请各嘎查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治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数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效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全面做好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全旗林草资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嘎查村书记、镇公安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日常巡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监

督执纪专项组、宣传舆情专项组等5个专项推进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2022年5月,国家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20个。

(二)2022年11月,国家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94个。

(三)2023年2月,国家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221个。

(四)不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范围内的其他破坏林草资源违规违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涉嫌行政违法的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构成犯罪的及时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由镇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违法犯罪的依法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处理。镇公安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执法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处置。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抓好整治。对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和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统筹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足精干力量,分区包片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集中攻坚行动

()严格恢复植被。案件查处到位后,应拆除建筑物的要确保拆除到位,对能补办手续的要责令当事人依法补办手续,应恢复植被的要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恢复到位。植被恢复要按照“谁破坏、谁负责、谁治理”原则,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责令当事人在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时间内完成草原林地植被修复并达到合格标准;对无责任主体的,各嘎查村要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逐年纳入草原林地保护修复和治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恢复治理效果。

()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林草普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升林草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林草资源的浓厚氛围。

()强化责任担当。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实行级领导包联责任制,各嘎查村包联领导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指挥、亲自上手督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逐条逐项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表,严格按照镇政府分解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违法图斑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治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治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长:赵忠豪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陈利红    党委副书记

李树新    人大主席

     纪委书记

刘新昌    政府副镇长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庆飞    派出所所长

孙立东    法庭庭长

 员:杨松涛    百家村党支部书记

     二号村党支部书记

     三号村党支部书记

杨海强    六号村党支部书记

马久文    七号村党支部书记

丁昌雨    保乐村党支部书记

肖敬丽    新立户村党支部书记

孙立功    小百兴图村党支部书记

     腰营子嘎查党支部书记

韩宝石    胜利嘎查党支部书记

宝玉柱    永乐嘎查党支部书记

宝哈斯巴根 沙巴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梁双亮    西呼拉斯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白海山    东胡拉斯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李柒拾叁  阿仁艾力嘎查党支部书记

     大包力皋村党支部书记

刘喜坤    明嘎斯台党支部书记

王子龙    小包力皋村党支部书记

王化龙    小八仙筒村党支部书记

李洪伟    查干好来村党支部书记

     苏都嘎查党支部书记

吴敬宇    淖尔台村党支部书记

张福利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秀红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张晋普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蒋嘉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王国瑞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杨志军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刘忠波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韩长青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韩丹丹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张亚娟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才永明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丁文杰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李化民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泽民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孙庆飞    派出所所长

刘海涛    派出所副所长

张玉民    派出所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日常巡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监督执纪专项组、舆论宣传专项组5个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刘新昌  镇政府副镇长

员:才永明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张亚娟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丁文杰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李化民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泽民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林业办公室,负责做好对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日常巡查专项组

 长: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福利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长青  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草原林地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排查核实工作,对破坏草原林地问题进行研判分类并提出整治处置措施,及时移交派出所办理。

(三)案件查处专项组

 长:孙庆飞  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刘海涛  派出所副所长

张玉民  派出所教导员

办公室设在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按照日常巡查专项组移交的问题整治处置清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案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查处整治任务。

(四)监督执纪专项组

 长:    纪委书记

副组长:包永平  纪检干事

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案件审查调查和追责问题。

(五)宣传舆情专项组

长:呼和木其尔   宣传委员

员:季洋冉       宣传干事

办公室设在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舆论宣传、引导、曝光等,做好舆情管控,对于负面舆情敢于发声表态,避免形成舆情事件。

信息来源:奈曼旗治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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