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机关干部下访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次数:166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结合我旗实际,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问题到第一线去发现,到第一线去解决,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农民家园、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

(三)督促基层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依法、依规、按政策,据实调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要信访案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办理质量。

(五)督促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旗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情况,推动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专项治理,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和谐。

二、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的方式

党政领导干部下访采取走访、约访、回访等形式。一是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地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带案督办,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协调推动及时解决,以此推动地方的信访工作;三是座谈走访,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干部和群众,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指导工作。重点实行“四访”即访贫困户、特困职工家庭及富裕典型户;访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访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访对党委和政府意见较多的老上访户。四是驻点指导,组织下访干部到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推动扭转被动局面;五是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查原因、找答案,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党政领导干部下访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一)旗级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深入基层约访、走访、回访群众,并在调查研究、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带案到现场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二)苏木镇(场)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解决实际问题。采取“挂村包片”、“连心卡”等方式,干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

三、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时间

旗级分管领导每季度深入挂钩联系的苏木乡镇场街道)、部门、和企业1次;旗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到挂钩帮扶村1次;苏木乡镇场街道)领导每周到联系村社区1次;苏木乡镇场街道)一般干部每周结合驻村工作到驻村5次。

四、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的相关要求

(一)领导包案制度

根据“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在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下访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化解。

1、旗领导赴苏木乡镇场街道)、部门下访时所接访的信访案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调处、督办,包保到位。

2、部门领导在基层单位或农村下访时所接访的属本行业内部的信访案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

3、苏木乡镇场街道)领导在联系片或村下访时所接访的信访案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4、下访中所接访的信访问题属多个部门管辖的,由接访人负责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处。

对在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化解措施;重大或疑难案件,及时向旗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二)限时办结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受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视案件难易程度,向信访人承诺办结期限,督促具体承办单位限时办结;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或提交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同时,由苏木乡镇场街道)、部门将办结情况及时报旗委督查室和旗信访局。

(三)推行首问包案责任制。对在下访过程中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椐“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由下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包案解决。对合理诉求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缠访、闹访的稳控到位,对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到位。

(四)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下访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措施不当而造成越级上访或发生重大集体上访,造成重大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旗信访局每月将领导干部下访情况报告旗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旗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同时报告旗委常委会,旗委常委会适时召开常委会,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策。

 (六)调研制度
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旗信访局统一梳理后向旗委、旗政府上报调研课题,通过各级领导带着课题去下访、去调研,提出解决的对策,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七)回访制度
    领导下访接访时,一时不能办理的案件,要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于一些信访问题办结后,群众仍未息访的,下访领导要亲自上门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督查制度
   1、旗纪委、旗政法委、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旗委政府督查室、旗信访局负责对全旗范围内矛盾纠纷和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督查,以保证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2、旗委政法委、旗委办、旗政府办、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信访局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苏木乡镇场街道)、部门监督下访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向旗委常委会汇报。
    (九)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下访工作作为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入考核分数。

信息来源:奈曼旗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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