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 —— 通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6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承诺,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本人公开承诺: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 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5.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正关爱学生, 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6.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

7.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举止文明;

8.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损害党中央权威,违 背党的路线方针,破坏民族团结进步;

9.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10.不在课堂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11.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诱导学生有偿补课;

12.不歧视、侮辱学生,不打击、报复、伤害学生;

13.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14.不在工作期间饮酒并进入校园或课堂,不着装暴露、言语粗俗,不损害教师形象。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 我自愿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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