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土城子乡林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奈曼旗土基土城子乡人民政府
2028年3月30日
土城子乡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奈曼旗全面推行林乡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压紧压实乡、村两级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全乡林草生态建设步伐,结合土城子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土城子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打造生态环保靓丽的大美土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乡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担任;副林长由乡政府人大主席和乡党委副书记担任。根据全乡多山的地形地貌和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及保护发展实际,以村级为单位将全乡划分为四个林长责任区域。第一责任区:化吉营子村、杏树园子村、束龙沟村、奈曼杖子村、平顶山村、糖房村。第二责任区:七家子村、土城子村、铁匠沟村、后头沟村、成山村、高和村。每个责任区分别由1名乡级副林长负责各村分级设立林长。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并接受乡级林长的监督管理。(二)林长制工作机构。在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设立乡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担任,由3名同志负责林长制全面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林长、副林长职责。乡级林长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直接责任。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护林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及时发现、报告并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草原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赋权范围内破坏森林草原的违法行为。负责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组织依法调解村、个人之间林地、林木和草原权属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其履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义务。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强化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人权益保护,监督其履行森林草原保护义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的具体工作,承办林长制日常事务,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和发展情况;拟定年度工作任务,督促、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林长制办公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察、检查;拟定同级林长制管理制度极开展
山水林田和考核奖惩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价;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制工作相关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三)林长制成员单位。乡村两级分别建立林长制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在林长领导下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级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具体包括:乡党群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资源管理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草原、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政策,实行以草定畜,推行舍饲圈养。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保险、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和草原保险政策。加大生态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的“三滥”行为,切实保障生态安全。
(二)加快生态修复步伐。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不断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式;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和绿色廊道建设,美化人居环境,不断扩大生态绿量,增加生态资源总量。强化森林抚育、退化林分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草原改良、持续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
(三)推进科尔沁沙化土地治理。按照“规划先行、分期实施、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防沙治沙总体规划,积极开展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战略研究,认真组织实施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和保护工程。
(四)推动林草沙产业发展.坚持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治沙与治穷相结合,将发展林草沙产业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推进。
(五)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防治工作,遏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大面积发生和蔓延,特别是做好松材红脂大小蠹、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鼠兔害、蝗虫、光肩星天牛、毒害草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已发现疫点的除治和高风险地区防范。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重点抓好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严防死守,严加防范,力争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五、加强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和村级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督导考核。
(一)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林长及职责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及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建立及时报告制度。为更好地推行林长制,各村两委和各成员单位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查政府。村两级林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前将本村上一年度落实林长制情况报乡级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