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青龙山镇 2023 年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火灾能迅速出击、快速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4日
青龙山镇 2023 年森林草原火灾处置
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青龙山镇行政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对我镇构成威胁的界外火以及火势凶猛、当地扑救有困难、需要镇级层面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灭火方针,加强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充分做好扑火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1.5 基本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编制和组织协调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中,镇级应急预案重点规范镇级层面应对行动,各村、社区应急预案重点体现先期处置。各地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时,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按照统一领导、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防灭火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6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详见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根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力量扑救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张永全 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罗立威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张雪松 镇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李国义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成 员:郑志刚 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险峰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海峰 镇专职消防站站长
文国华 青龙山公安派出所所长
李东戬 青龙山林业公安派出所所
于占波 青龙山国有林场厂长
李振华 青龙山供电所所长
王玉宝 青龙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瑞军 镇司法所所长
丁向久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宋子春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蒋东伟 镇民政办主任
贾 存 镇武装部干事
付 所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总值班主任;王险峰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防火办公室
电话;值班室4473241 镇消防站站长 15147015550 镇消防站副站长15114771652
1、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督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人员、物资、交通等问题。
2、火场扑救组人员职责:组成人员以防火专业队队员为主,其他义务扑救队员为辅,具体承担扑救任务。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看守、清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3、通讯联络组人员职责:负责值班备勤和信息传达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值守值班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火情信息的畅通。
4、后勤保障组人员职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装备、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和供给保障。
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分级、发布及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数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镇党委、政府、消防、林场加强会商,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经镇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答发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喇叭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主要采取四级预警响应工作状态: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进入四级工作状态:预警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遇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级防灭火部门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宿,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领导坚守岗位;森林草原扑火队伍集中食宿,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三级工作状态:在四级工作的基础上,镇分管领导坚守岗位,防灭火指挥部及相关防火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加强林火监测信息反馈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森林消防队伍靠前布防,扑火队伍全部进入待命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 30分钟内集合出发。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二级工作状态:在三级工作基础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消防部门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各类扑火专业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接到命令 15 分钟内集合出发。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一级工作状态:在二级工作基础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并及时发布戒严令;各类专业队伍要将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提前装车,人员整装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5分钟内登车出发.
3.2 信息报告
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一旦启动预案,每一个小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如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火灾相关资料,经镇防灭火指挥部同意逐级上报.
4、火灾扑救
发生火灾后,辖区单位要立即组建扑救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队伍前往扑火,并迅速上报,参加的单位及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能擅自行动。涉及电力设施、线路引发火灾的情况或火灾现场存在危险的电力设施易发生漏电、短路等情况时,要及时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断电处理,防止对火灾扑救人员二次伤害。
4.1 应急响应
4.1.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草原防灭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和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镇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可根据火势情况提请由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1.2 响应措施
预案启动后,迅速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指挥部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可根据火场形势需要,成立赴火场工作组、综合调度组、火场通讯组、后勒保障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火案查处协调组等。
4.1.3 应急通讯
各村、社区在防火期内要保证各类通讯工具联络畅通,强化通讯工具管理,要确保值班电话畅通,要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同时要确保移动通讯等手段措施完备,在火灾扑救时要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向领导通报火场信息和扑救动态,为扑火指挥提供决策依据,保持火场和指挥部的及时联系。
4.1.4 后勤保障
防灭火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各村、社区要对现有防火、扑火设备、交通工具、扑火机具等做好清点检查修理。完好率要达到 100%,储备好各种燃油,对防护物资要提前做好贮备,应急药品、应急食品等要做出相应的安排,一旦发生火灾,指定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火场物资供给。
4.1.5 转移安置人员及救治伤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售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放,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伤员时,迅速将受伤人易送卫生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1.6 善后处置和火案查处及维护社会治安
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对火案进行查处,对受火灾影响的地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1.7 信息发布
火灾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
4.2 扑救原则
扑救火灾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把群众及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保护财产及重要设施的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救工作。
4.3 扑火的基本战术
采取就近扑火的扑救顺序,组织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扑救。由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或受过培训或有扑火经验的人员组成第一梯队,同时安排好民兵或群众组成第二梯队。所有参加扑火的人员必须听从前线扑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的基本战术是:
4.3.1 拦截火峰
先到达火场快速扑火队攻打火头,守住吃紧的险要地段,当火焰高、火速快、难以控制时,第二梯队要开辟隔离带,分段包打,边打边清,彻底扑灭。
4.3.2 重点部兵
草牧场(草塘)火的兵力要多于林内火、顺风火的兵力要多于逆风火,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的兵力,此外,还要一到两支快速机动队,随时准备抢救火线上出现的空档地段。青龙山镇和青龙山林场是市级防火重点单位,油松人工林集中分布,是与辽宁省阜新市相接的南大门,属石质山区,地形复杂,沟壑纵横,防灭火任务极其艰巨,应加强戒备。
扑火组织本着“专业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国有农牧林场职工、镇基干民兵和护林大队组成的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作用。在安排部署上要求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装备完好无损,制度要严格执行,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合理安排,科学管理,对所有参加扑火人员实行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必要时打破行政界线,协同作战,就近地区先投入战斗。
4.3.3 全面合围
根据当地地理条件,火场面积,分兵阻截,重点打火,边打边清。
4.3.4 速战速决
要抓住林区风向多变或突变,顺风火有可能变成侧风火或逆风火的有力时机,特别是要抓住空气冷却,湿度增大,可燃物不易燃烧的有利战机,迅速扑救,连续奋战,速战速决。
4.3.5 清理火场
大火扑灭后要反复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尤其是对火场内侧 50 米沿线的秸杆、倒木、牛马羊粪等可燃物,一定要清除,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4.3.6 安全教育
各级指挥员和带队领导,事前对扑火人员组织纪律进行强调要求。对乘车安排、和被火围困的危急关头做出安排部署。所有扑火人员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
4.4 措施保障
发生一般性森林草原火灾,按照防灭火预案的安排,由镇党委、政府及防灭火指挥部就近安排扑火队伍及物资,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扑救.
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火灾时,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等工作,确保各类扑火物资的及时、足额供应。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前线的扑火工作。并积极组织前线扑火队伍及群众进行火灾扑救,打破扑火兵力战区部署,扑火的兵力、车辆、物资由镇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调动其他战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进行跨区增援,根据火灾的发展趋势合理调配扑火兵力及各类物资,原则是以专业扑火队增援为主,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增援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当地难以扑灭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进行指挥组织扑救。同时由镇陈灭火指挥部逐级向上级请求支援.
5.预案终止
当扑救工作取得胜利,全面解除火灾危险后,由镇防灭火指挥部宣布预案终止,解散各应急工作组,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入日常状态.
6.工作总结
扑救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及时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火灾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7.综合保障
7.1 通讯与讯息
加强通讯与讯息建设,做到通讯畅通,充分利用现有的通讯手段,为扑救火灾提供保障,
7.2 后备力量与装备保障
在加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各类扑火队伍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做好预备役民兵的培养工作,做到拿得出、用得上 。不断加大装备投入力度,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用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补给。建立起适应扑火战备所需的物瓷的储备库。
7.3资金和技术保障
镇政府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防灭火单位要留有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扑救火灾需要。
8. 附则
8.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 10人以下的;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 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0 人以上50 人以下的;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 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 50 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 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都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 30 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 8000 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 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和死亡合计 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以上的。
8.2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3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镇防灭火指挥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责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辆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十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本预案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