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旗委、旗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存量问题隐患“清零行动”,力争在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全镇安全生产存量一般问题隐患全部清零,动态新增一般隐患明确整改时限,重大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停产、停工、停用等临时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2月8日至3月31日
三、重点排查清零内容
(一)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质效评估反馈问题。2022年6月,自治区安委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通辽市三年行动进行了质效评估,针对自治区质效评估反馈问题,请相关单位加快整改力度,3月1日前按《方案》要求应整改完成的,全部完成问题清零工作。
(二)年终岁尾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自通辽安委会印发《通辽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我镇共排查各类隐患问题7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各部门在进一步加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的同时,要全力推进近期排查隐患问题全部清零,新增隐患能够立行立改的全部立行立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停产、停工、停用等临时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零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9日至2月13日)。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量的全部隐患进行梳理,制定台账,按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整改实施阶段(2023年2月13日至3月4日)。一是结合全镇年终岁尾大排查大整治、脱硫脱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检查,加快推进属地、行业领域及镇内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级全面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制定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二是属地、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根据“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开展检查验收,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是否组织开展年终岁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迎两会“清零行动”,是否认真组织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三是督导检查。3月下旬,旗安委会将联合政府督查室成立督导组,对全镇属地、行业部门存在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4日至3月31日)。各地、各部门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圆满完成迎“两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盯办整改工作,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各自监管职能,细化完善各自所承担的整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要明确到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抓实抓细每一项整改工作,务必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于具体隐患和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一项一项盯紧,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要查清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切忌组织开展缺记录补记录的形式化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要举一反三,对照反馈问题深入查找不足,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三)严格督导,实时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汇总各项整改任务进展。青龙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将针对整改进度组织抽查工作,对“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推进不利、进度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将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解读机构: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付永久
职务:副镇长
联系电话:0475-447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