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2023-07-24 浏览次数:112

 

(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等情况,以学校为基点,以学校服务范围内主干道、街路为标界线,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学区划片。同时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考虑政策连续性,今年大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片不做调整,与上一年度相同。

(二)应招尽招原则。根据学区划分,依据学位类型,按A、B、C、D、E先后顺序依次分批录取,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范畴。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好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落实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旗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与就业创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入学管理工作。

(三)统筹兼顾原则。大镇城区走读学生全部按划定学区就近入学,非走读生尽量全部安排在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各校招生中不得有校外“小饭桌”住宿生。各学区要优化学校布局,结合家长意愿,逐步取消规模较小的教学点招生。

(四)严控异地流动。根据今年大镇城区起始年级学位紧张的现状,严格控制苏木乡镇及外旗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到大镇城区入学。

(五)规范招生行为。实行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不允许跨招生区擅自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允许开设重点班,切实做到教育部颁发的“十个严禁”。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班额标准进行招生,新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民办学校招生前需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后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六)加强控辍保学。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劝返,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报教体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实施诚信黑名单制度。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凡房产、户籍、工作等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并由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入学或要求其回户籍地入学。在招生入学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个人违规开具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八)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此项政策已从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

 

 

信息来源: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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