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筒镇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87

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的要求,全镇广大农牧民群众要立即停止毁林毁草和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对已经发生的毁林毁草和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当事人要立即向嘎查村及镇人民政府报告,并于4月15日之前将所破坏的林地、草地按照相关标准恢复植被且不得耕种任何农作物。

  一、 截止目前,当事人还未向嘎查村报告的,要立即向嘎查村及镇人民政府报告。当事人未报告的一经查实,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二、各嘎查村要针对上述行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

  三、对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高标准恢复植被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视违法情节从轻处理。

  四、对拒不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毁林毁草或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不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不按照要求主动高标准恢复植被或恢复植被不合格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9日

信息来源:八仙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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