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14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旗招商引资年度计划,编发奈曼旗投资指南,策划、征集、筛选、包装项目,建立全旗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发布、推介项目信息。

(三)组织、协调和举办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全旗日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及督查、落实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把关,负责内引外联企业资格认定;负责全旗招商资项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全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五)负责客商投诉工作;负责对旗委政府驻外办事处、外派各专业招商局、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3个股级机构:办公室、项目管理股、企业服务办公室。当年无变动。

(二)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干部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事业管理3名,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443.9万元,比上年度增8.5万元,增长了2%,原因:一是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多接待费用增加;二是:正常晋升及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资。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资金为4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万元;分别为:工资性支出4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养老保险支出8.9万元;职业年金3.6万元;工伤保险支出0.1万元;生育0.2万元;医疗保险支出3.6万元;公积金4.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372.8万元;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劳务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5.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85.4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385.4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68万元,增长7.4%;支出总计385.44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多接待费用增加;二是:正常晋升及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资;三是:增加了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4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4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5.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385.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68万元,增长7.4%;支出增加26.68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多接待费用增加;二是:正常晋升及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资;三是:增加了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44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02万元;津贴补贴:8.12万元;奖金:0.3万元;绩效工资:19.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4万元;较上年增加8.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增加,人员增资;二是:补发了2017年度的下乡补贴。公用经费32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0万元;印刷费:10.40万元;差旅费:128.35万元;公务接待费:161.82万元;其他交通费:1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劳务费:0.7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36万元;邮电费:0.25万元。较上年增加1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多接待费用增加;二是:正常晋升及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资;三是:增加了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预算的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局负责全旗客商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旗政府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0.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万元,占4.9%;公务接待费支出161.82万元,占95.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支出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1万元,用于车保养及维修,加油。车均运维费8.31万元,较上年减少4.0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过旧,出差用车大部分是租车,加油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1.8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1.82万元,接待3,000批次,共接待5,0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专业招商组带来的客商;二是主动来我旗考察的客商;三是我旗主要机关领导外出考察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08万元,比2017年增加19.0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招商力度加大,来我旗考察客商增多接待费用及差旅费用增加二是:增加了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一用于招商出差;二是带客商去乡镇及园区考察;三是扶贫下乡。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两大类:一是人员经费56.36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29.0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0475-4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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