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4.联 系 人:李振东;
5.联系电话:4213463;
6.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含入户调查)—公示—结果反馈;
是否收费:否;
7.受理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农牧民工、入乡留乡创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
8.提交材料:
1.《创业补贴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
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就业失业登记证(线下需要)
6.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9.办理地点: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32号窗口
10.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
邮箱:nmqjyj@126.com
11.投诉电话:421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