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失业人员登记表》(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地点: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1楼
综合受理35号窗口
3.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公地点: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内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421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