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4日我局拟对通辽市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辽市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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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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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
通辽市奈曼旗大镇东明街北段东侧(龙腾汽贸南侧),土城子路中段东侧。 |
通辽市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绿疆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对原审批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为由原5座10m3钢制卧式双层储罐变为5 座30m3 钢制卧式双层储罐(3座汽油罐,2座柴油罐),5座加油岛,每座加油岛设一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年销售2500t汽油,1000t柴油,同时建设营业综合站房、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等。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项目设置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汽油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5、储油罐、输油管及加油作业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油罐产生的油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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