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1日我局拟对内蒙古顺旺牛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顺旺牛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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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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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顺旺牛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
通辽市奈曼旗明仁苏木洛僧筒村 |
内蒙古顺旺牛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绿疆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121840.2m2。建设内容:扩建10栋牛舍和20座运动场,1座青贮窖、1座青贮渗滤液收集尘、1台固液分离机、1座堆肥场、1座氧化塘、2座填埋井、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规模:扩建工程年存栏2010头,出栏2010头育肥牛。扩建后年存栏3000头,出栏3000头育肥牛。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9万元。 |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及氧化塘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用益生菌配方饲料、通风换气、粪污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厌氧好氧堆肥方式等恶臭治理措施。饲料加工采用全封闭车间;食堂产生的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产生的尿液与粪便经固液分离,分离后的粪污水、青贮渗滤液、生活污水、运动场雨水均输送至氧化塘降解处理,处理后的液肥在施肥期间用于农田施肥,非施肥期间暂存于氧化塘内,不外排。 4、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5、牛舍粪便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干粪送堆肥场采用好氧堆肥法进行堆肥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运动场粪便、垫料、池体沉渣清运至堆肥场进行堆肥还田;医疗废物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病疫死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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