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防洪标准》、《旱情等级标准》、《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洪水调度方案编制导则》、《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导则》、《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旱情信息分类》等标准、规程和规范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奈曼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目标任务。
加强和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和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通过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抢险救灾,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实现标准内洪水确保工程体系安全,超标准洪水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干旱灾害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的目标,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分工负责,部门联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和化解水旱灾害安全风险。
建立防汛抗旱责任制。全乡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全乡供水安全、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全民动员。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进行抢险救援。辖区民兵、干部、群众都要全力以赴进行应急。
防汛工作。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正确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合理调配利用水资源。
抗旱工作。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解读机构:苇莲苏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赵洪博
职务:乡长
联系电话:0475-45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