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
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入、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统计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村委会范围内开展。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
三、调查内容
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从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入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
四、调查方法
通过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样本,采用调查员上门面访并填报调查问卷的方式,按季度采集数据。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各调查总队组织抽中市、县调查机构实施工作。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