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3﹞101号
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镇燃气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
按照《奈曼旗燃气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现将《新镇燃气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嘎查村、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扎好落实。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每日12:00前向镇政府应急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7月18日前报送排查情况汇总表和终端用户情况登记表,7月27日前报送燃气领域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董双峰 13948557429(微信同步)
附件:1.新镇人民政府燃气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附表1(4、5)、附表2(4)
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新镇燃气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6.21”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燃气事故教训, 消除我镇燃气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综合治理行动,全面彻底摸清并动态掌握燃气领域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分级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压实责任,逐项进行销号,形成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燃气领域安全浓厚氛围,奋力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局面。
二、 工作内容
(一)彻底摸清底数
摸清终端用户情况。 全面摸底登记全镇燃气用户总数,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数。嘎查村统计到户,形成基础台账,各学校、卫生院将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燃气使用情况汇总上报镇政府形成汇总台账,逐级将汇总数据上报。(详见附表1-4、1-5)
(二)实施分类治理
排查整治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风险隐患。重点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物内的厨房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或高层建筑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设置在卫生间内或用户燃气调压器和计量装置设置在密闭空间和卫生间;使用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同一用气场所内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气源或两套不同燃气类别的供气设施;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不具有可追溯性的气瓶。液化石油气调压阀损坏、使用非专有燃具连接软管或软管卡扣缺失等隐患。(详见附表2-4)
(三)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1.压实属地责任。各嘎查村要对属地区域内所有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完善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做好居民用户安全用气的督促指导,做好区域内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监管、教育工作,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保障燃气使用安全。
2. 压实行业及监管部门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灶管瓶阀”、报警装置、联动切断装置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及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管,以及燃气经营环节计量、商品质量监管。配合政府对餐饮场所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及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小饭桌”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及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和安全用气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和充装、销售假冒伪劣燃气、超期未检气瓶及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查处燃气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照经营燃气行为。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经营性场所安全通道设立是否合理进行研判。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燃气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综合执法局: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早市、夜市等外摆经济用户安全用气进行监督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小饭桌”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3. 压实联合执法惩戒责任。 要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私自拆卸钢瓶或使用超期报废钢瓶、偷用盗用燃气、私改燃气设施等情节严重的终端用户,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对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黑气倒装倒卖”、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等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各嘎查村、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涉及燃气犯罪的线索应及时报警,移送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打击。
三、 阶段安排
综合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各嘎查村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排查整治阶段 (7月18日前)。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做到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落实立即整改的居民用户要采取限供停供措施,非居民用户采取停业整顿处理;对存在隐患问题的燃气企业,无法立即落实整改的,采取限期整改方式进行约束管理,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落实整改完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留存佐证材料备查。
(二)督导抽查阶段 (7月19日至7月23日)。镇政府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嘎查村各相关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重点检查综合治理行动落实情况,台账建立情况,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打击情况等。
(三)巩固提升阶段 (7月24 日至7月28日)。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全面总结综合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包括登记、受理、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报告),设立举报奖励金额,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二)加强安全培训。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定期对燃气终端用户进行专项培训,普及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综合治理行动期间,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范围组织对学校、医院、商超、商铺等重点燃气用户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了解应急处置方式、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嘎查村、相关单位充分运用微信群、宣传单、公众号等各类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从业人员的燃气安全意识。及时收集梳理综合治理行动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各主体责任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百姓、企业进行释疑解惑。
附件1:
新镇人民政府燃气领域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德祥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蒲志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成 员:卢伟华 镇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东辉 镇公安派出所所长
张辉辉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路海杉 新镇消防队队长
杨向明 新镇学区中心校校长
王自海 新镇中学校长
王海军 白音昌学区中心校校长
王东星 白音昌中学校长
白双全 朝古台蒙小校长
田立信 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蒲瑞文 白音昌卫生院院长
高 玉 朝古台卫生院院长
新镇燃气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镇党群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窗口,由新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镇长蒲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王晓辉、刘建军、董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