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户主变更

发布日期:2023-07-24 浏览次数:147

办理程序及条件

1.原户主户口迁出或注销的

2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3.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及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电请变更的

1、申请人带齐所需全部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大厅)提交申请。
2、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户口内成员协商一致声明
2、居民户口簿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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