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义隆永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浏览次数:158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2023年旗安委会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站办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隐患有效治理、重大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推动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站办所要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发挥执法促进作用,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为保证,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带头抓,其他领导要分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四、时间要求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下旬)。各村、单位要对标方案,结合镇党委、镇政府总体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镇部门帮扶(2023年6月至8月底)。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通过专家指导、技术帮扶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水平,组织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执法督查(2023年9月至10月上旬)。各行业安全监管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未按期整改消除重大隐患的,要进行立案查处和公开曝光,推动企业真查实改、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大力推广。要进一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要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镇政府设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平安建设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行业专家参与,采取暗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    

(四)实施督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镇纪委对各村、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督导;镇平安办要加强对全镇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解读机构: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玲忠

职务:镇长

联系电话:0475-4426200

 

信息来源:义隆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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