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领域 —— 统计站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63

   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受县统计局的领导。其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辖区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提供统计资料。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第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六、搞好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本辖区所属各企业和各村主要经济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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