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全旗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市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中毒室息、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道路运输、火灾等9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教训极其深刻。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未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程度还不高,安全生产压力未真正传导到基层线。个别地区、行业主管部门红线意识不强,对“三个必须”理解不透,安全监管措施不硬不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导致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缺位,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三选”行为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需务必引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旗安委会决定立即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ー、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查、严改、严罚的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覆盖全旗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民爆物品、农业机械、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暑,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拿出具体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暑,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查自改方案,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重点督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对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是否整改、事故是否得到有效制等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复查。旗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以本地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和难点,确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科学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计划抓落实。要认真贯彻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原则,扎实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漏过监管范围内的任何死角;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执法,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专项整治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安委办要建立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好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旗安委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约谈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部署不认真、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一律倒查责任,严格追究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地、各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报至旗安委办。每月报送不少于两篇工作动态,反映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隐患治理及监管执法情况。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形成书面文件,报送至旗安委办。
联系人:赵佳伟
联系电话:4226575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奈曼旗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
组 长:布 仁 旗人民政府旗长 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郭 勇 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米爱军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新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剑华 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李茂平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侯 峰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会春 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张 威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青春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堂华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喜明 旗商务局局长
荣敦贺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福俊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凤楼 旗水务局局长
郑 江 旗气象局局长
李 欣 旗农牧局局长
任祥成 旗民政局局长
王洪清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景华 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贾 轶 大沁他拉镇镇长
尤景文 八仙筒镇镇长
王 刚 青龙山镇镇长
王德祥 新镇镇长
朱国章 治安镇镇长
王峰余 东明镇镇长
林万志 沙日浩来镇镇长
张玲忠 义隆永镇镇长
梁 敏 土城子乡乡长
白金香 苇莲苏乡乡长
梁 军 固日班花苏木苏木达
李灵君 白音他拉苏木苏木达
赵 宏 明仁苏木苏木达
乌恩扎力根 黄花塔拉苏木苏木达
张 敏 六号农场管委会主任
于清泉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