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司发【2023】23号
关于印发《奈曼旗法律服务领域专项
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队,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通辽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奈曼旗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经旗司法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司法局 2023年7月17
奈曼旗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通辽市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规范奈曼旗法律服务领域执业秩序,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经奈曼旗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起,在奈曼旗法律服务领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在全旗法律服务领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法规党纪、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坚定不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进一步引领法律服务工作者筑牢政治忠诚、纠治作风顽疾、提振信心士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参加专项教育整顿范围
1.机构全覆盖。全旗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2.人员全覆盖。全旗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整顿内容
1.律师方面。查纠整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私设办公场地、虚假承诺、执业失范等问题。
2.公证方面。查纠整处公证员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住来,接受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等违反司法部关子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情形。
3.基层法律服务方面。查纠整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乱收费、私自代理案件、私自收费、虚假承诺、诋毁同行、压价收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挪用和侵占委托人的钱财,损害委托人利益,向当事人“吃、拿、卡、要”;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出用代理权。
四、工作措施
(一)学习教育阶段(7月18日-7月31日)
1.将学习教育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于,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不断引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的法律服务队伍。
3.在全旗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党建提升年”活动,加强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全面领导,各行业组织开展一大“党建引领、依法执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相融相促。
4.在学习教育阶段,每名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培训时长不少于20课时。司法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应当对辖区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专题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23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旗局专项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各法律服务行业要结合近3年来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案件,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检和“教育整顿回头看”。
2.各法律服务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对近3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公证事项、司法鉴定文书组织排查,梳理收案收费、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执业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查摆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清仓销号。
3.法律服务人员要结合学习讨论情况,查找自身在政治立场、执业理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质量、廉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弥补不足,切实做到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4.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于8月23日前对照检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提交旗司法局,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再报市司法局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查处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旗司法局根据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的自查整改情况,综合日常监督管理中掌握的情况,组织开展执业专项检查。重点针对近年来投诉举报较多、近3年来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有问题、有风险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向,自觉纠正。
2.旗司法局将对过去已经查过的问题,全部进行“回头看”,对发现未彻底进行整改的和依然我行我素并新发生的问题,全部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立即成立专班查处并视情上报市司法局处理。嫌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3.旗司法局将通过查阅法律服务机构问题清单、查处台账等方式,深入排查并进行考核评估;旗司法局将选取若干专项教育整顿任务重的机构驻点督导,对机构及从业人员深入排查全程跟进、重点督导。旗司法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紧盯突出问题、重点事项,采取阶段性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相关所、处、室将严肃问责。
4.要坚持把以案促改贯穿专项教育整顿始终,要精准筛选被查处的典型案件,突出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震慑性、教育性,梳理形成案件剖析材料,做到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警示教育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要把这期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让那些思想上心存侥幸的、态度上自以为是的、行动上把自己置身事外的,深切感受到国法之严、纪律之重。
五、工作要求
此次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同频共振,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专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压实政治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此次专项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司法局党组书记林建春担任组长,班子成员王英杰、宝其木格为副组长,各股、所、处、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统筹抓好组织推动,协调调度、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此次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的日常调度和推进工作。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相关股、所、处、室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准确把握重点,注重问题发现和解决。各相关股、所处、室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注重问题发现和解决,深挖问题根源,分析产生的原因,要紧紧围绕主要问题进行查纠整改,清单化推进、销号式整改。确保问题查清楚,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旗司法局将专门成立督查组进行督导,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治不力、成效不彰的行业、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究问责。对于查找问题不全面、不彻底和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教育培训。旗司法局将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各类媒体平台、网络平台、广播电台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举报受理邮箱,明确告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地址,并根据人民群众举报意见及时整顿、整改、加强培训。各股、所、处、室要提高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阵地,广泛有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全面营造我旗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