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农场所辖塘土甸子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2023年,经农场党委研究决定,并请示旗委旗政府同意,将塘土甸子耕地进行整体竞价发包,所得收益50%用于符合条件的户籍内常住人口生活补贴;50%用于农场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以及场部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具体方案如下。
一、背景分析
(一)农场现有耕地承包情况
1996年,按照《关于稳定完善国有农牧场耕地承包制度的实施细则》(哲农牧场党字【1996】55号),全市各国有农牧场进行了承包耕地的稳定完善工作。根据此文件要求,六号农场也以户籍内常住人口为基数进行了承包耕地的稳定完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1.保障田: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工人人均4亩,个别地多分场人均4.5亩;“长期合同工”(长期参加集体劳动,但未批转工人)人均3亩;家庭妇女、小孩儿(独生子女人均3亩)、学生、公职人员等人均2亩。保障田除按亩缴纳“三提五统”外,不额外收取承包费。2.承包田:1996年,各分场预留5%机动地,加上“四荒”和待开发的宜农地,由户籍内常住人口根据家庭实际经济能力向农场承包,不受人口、亩数及身份限制,缴纳承包费。3.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承包期内提倡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4.1996年55号文件明确规定,部分户籍内常住人口不能承包耕地。
(二)农场解决人地矛盾历史回顾
历史上,农场土地诉求涉及人口主要是1996年以后新出生人口和1996年因政策原因不能承包耕地人口。面对上述两类人群,农场陆续出台解决办法:1996年至2004年,主要是把各分场预留机动地进行发包。截止2005年春,全场新生人口257人、无地人口81人陆续承包了土地。2005年,农场制定《六号农场关于二00五年全场机动地承包办法及一些相关工作的通知》(奈六场发【2005】6号),对全场机动地承包进行全面规范。至2007年,农场再无机动地和“四荒”地、宜农地可供发包。2008年,农场返租倒包了部分土地,承包给新生人口。2013年,农场制定印发《六号农场新生人口及无口粮田人口生活补助方案》,对2004年12月31日零时-2012年12月31日零时前出生人口和无地人口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从2014年至2017年连续补贴4年。2012年12月31日零时后新生人口和之后陆续出现的无地人口土地诉求再无处置。
(三)2022年塘土甸子地处置
2022年初,经过仔细核实,农场确认塘土甸子耕地承包合同到期。消息传出后,全场新生人口、无地人口向场部提出分割承包诉求。基于时间跨度长、情况错综复杂、春耕时间临近、新冠疫情防控等多种原因,并经请示旗委旗政府同意,农场党委研究决定,搁置争议自主经营1年,所得收益用于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缺口,由农场自行支配;最晚至2023年春耕前提出该地块最终处置方案。
二、竞价发包
(一)前提条件
1.667亩整体连片对外发包。
2.承包方须先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指标(2023年任务是全部种植转基因玉米品种,之后年度国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3.须采取水肥一体化密植高产农艺技术。
(二)包发过程
土地发包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由农场委托正规第三方拍卖公司运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相关要求:
1.发包方为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2.发包地块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具备水浇条件。
3.发包方提供详细的地块井电分布图,承包方井电使用遵照农场机电井管理办法执行,与农场农户待遇相同。
4.发包地块每亩起拍价1000元,发包期限4年,自拍卖结束签订承包合同时间始至2026年10月31日止,承包费按年度逐年缴纳。
5.2023年承包费按拍卖公告要求缴纳,2024至2026年每年承包费于当年2月1日前缴到发包方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承包费,土地承包合同无条件自动终止,并赔偿发包方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6.2023年农场将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升级工程,秋季施工启动后,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工程实施,因工程施工造成的耕地不平整等,承包方自行负责。
7.承包方限于单个自然人、农业合作社、公司三类。
8.承包方须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9.同等条件下,农场户籍内常住人口优先承包。常住人口指在分场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截止到发包公告之日在农场稳定居住一年(365天)以上的人口。
10.发包方聘请第三方公司,公开发布土地竞拍公告,公开报名方式、土地竞拍流程等信息。
11.竞拍前,发包方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样本供竞拍者参考,竞拍后,双方通过签订正式土地承包合同明确具体权利义务。
12.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第三方,如出现此情况,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无条件收回承包经营权,不给予任何赔偿。
13.承包方有权享有转基因玉米补贴(按文件精神,40元/亩。另外,如果该地块被列入农场转基因玉米千亩方范围,还将享受100元/亩物化补贴。两项补贴以相关部门物资到位为前提)。
14.其他发包事宜由第三方公司拍卖公告完善。
三、收益处置
承包费收益50%用于农场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场部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50%用于符合条件的新生人口和无地人口生活补贴。理由如下:
(一)贯彻国家农垦改革发展意见精神。
(二)补充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不足。
(三)履行新时代国有农场职能职责。
(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如因多种原因,土地没有成功发包,则由场部自行耕种,所得收益依照此处置方案执行,场部将对经营活动及账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相关部门监督。
四、补贴摸底研判
场部成立塘土甸子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各项工作,土地发包与补贴摸底同步推进,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步骤及时间
1.2023年3月20日-4月15日,完成土地发包;
2.2023年3月29日,发布补贴摸底公告,启动报名工作,公告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4月29日,公告期结束时报名截止;
3.2023年5月1日-5月31日,核实情况。报名信息由各分场把关后上报场部,场部派出专项工作组对报名者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4. 2023年6月1日-6月30日,逐一研判,出台补贴标准和范围。
5.2023年7月1日-7月10日,公示受补贴人员名单;
6.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根据群众实名举报情况调整补贴名单。
7.2023年7月21日-8月10日,发放补贴。
(二)要求及说明
1.确定补贴标准和范围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既借鉴历次方法举措,又结合实际作出新判断。
2.对历史形成既得利益不追溯、不比较、不追加。
3.公示期内因各种原因未到分场报名人员不予考虑。
4.为每位报名的诉求主体建立台账,记录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诉求类型、研判结果、是否给予补贴原因等信息,并进行公示。
5.进入摸底研判人口并不当然获得补贴,最终获得补贴人口名单按工作步骤和时间公布。
6.受补贴人口须为诉求者本人,不能由亲属代替,补贴范围每年可按实际情况增减(“增”指补贴发放后新生人口和新增加无地人口;“减”指死亡、失踪等人口),该补贴政策持续到2026年(含当年),之后,根据国家政策再行调整。
7.该项工作推进期间,农场支持各类主体经合法程序,合理恰当反映诉求,对违反信访工作要求,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协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8.如与旗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冲突或遇法定节假日,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进行微调,但工作最终结束时间不能延迟,须最终如期完成。
9.受补贴人口如不完成参保新农保、新农合等政策任务,不遵守农场人居环境整治措施等,农场有权不予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