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群众咨询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认定工作等问题,为了让群众更全面、更详细地了解以上相关政策,就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相关热点问题及政策进
行解读。
问题1:什么样的退役士兵符合再就业困难认定的条件?
答:凡经旗政府安置部门(奈曼旗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后因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等原因导致下岗失业、因个人原因安置后未上岗和已办理自谋职业安置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就业困难且现户籍为奈曼旗的退役士兵。
问题2:应该到哪儿去申请?
答:申请人先向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问题3:申请人要向苏木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申请人必需提供材料: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含安置后未上岗及自谋职业人员);退役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立功受奖证书(或奖励登记表)、奈曼旗城镇常住人员登记表、《奈曼旗退役军人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认定申请报名表》(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附件2)。
(二)申请人根据就业援助类型提供相应材料: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或人社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力鉴定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残疾证》;
2、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批材料;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出具的经3次以上职业介绍仍未就业证明;
5、已被用人单位解雇的需要提供解聘合同;
6、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问题4:什么样的情况不在申报范围内呢?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工作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信息;
4、已经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