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文旅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通辽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奈曼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即日起在旗文旅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事业、企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突出旅游客运、消防、燃气等重点,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管控重大风险,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事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事业、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事业、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文旅企业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事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事业、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事业、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文旅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事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解落实各环节安全职责,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定期组织或参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评审、签发。要掌握并定期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文旅行业各企业,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按照(参照)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要求,对标准化进行定级。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及时纳入事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制定事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防止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2.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监督管理、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通过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分级控制三个步骤,形成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行公示,明确管控责任人。事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事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分级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期限、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治理专项经费,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
3.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其中发包单位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发包单位未建立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核、作业审批、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问题;整治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将外包项目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相应法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问题;整治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问题;整治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问题。承包单位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承包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应的作业资质、未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项目问题;整治承包单位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问题;整治承包单位整体非法转包或者将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问题。
4.加强预案编修、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主抓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针对本单位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风险隐患特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责》(GB/T29639-2020)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科学合理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指挥体系、人员疏散方式、应急处置流程,组建专兼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考核,纳入班组学习内容,让预案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现场处置方案要每季度开展1次演练,要及时评估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通过培训和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了解应急处置流程,熟练使用救援装备器材,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严防盲目施救。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涵盖所有从业人员,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作业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专题讲座;要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企业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经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二)狠抓监管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避免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结合实际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按着旗安委会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全旗文旅行业领域特点,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并及时宣传报道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动员社会力量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广泛参与安全发展,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参加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消除重大隐患、全力压降事故”为主要目标,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参加旗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组织分管安全业务干部、行业内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围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突出抓好业务干部监管水平提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法治素质。同时,组织开展1次针对本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旗县市区间交叉互检等工作,提高执法质量,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推行“评估+执法+服务”等执法模式,对重点文旅企业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专业性和精准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进一步学习《通辽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模块化监管执法手册》(试行)《通辽市安全生产模块化监管执法手册》(试行),落实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对领域内企业,按照“分类分级”“重点包联”的原则,在执行年度执法计划时,针对同一家企业的所有执法检查均由同一个执法工作组承担。执法工作组通过定期开展回访、函询、培训等非执法形式,充分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开展企业评价执法效能,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由企业填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反馈表》,对执法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流程规范化情况、工作态度、处置措施等进行效能评价。
5.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工作措施没有抓实抓到位,对明明有问题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相关案件线索要移交纪委监委,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深挖彻查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相互勾连等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5.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主要负责人“五项任务”;推动在旗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进行举报;落实安全生产“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重奖。
6.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加快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基地、安全体验基地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建设规划并推进实施;加快推进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制定安责险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规定,应急管理、财政、司法、人事部门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招录工作,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充实我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举报的人员,及时兑现相应奖励,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7.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文旅企业要建立属地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文旅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同时针对排查的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隐患实际,要突破阶段限制,该立即整改就立即整改,该推进提高、建章立制的,要同步推进,不得不顾安全而简单机械开展工作。期间,上级安委会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2日前)。各文旅企业按照上级总体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7月20日前)。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方式要灵活有效。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开展帮扶和抽查检查,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0月20日前)。相关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文旅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2023年度考核巡查要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内容。
(二)聚焦重点领域。要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过筛子”“堵漏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大隐患。要把专项行动与整改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级督导检查反馈隐患问题结合起来,对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附表3),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加强调度督办,提标提速整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落实重要法规。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具体措施和《通辽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任务清单》《奈曼旗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的工作安排意见》”,学习、宣传、运用好《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制度选编》,加快制定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照着标准做,盯着问题改,切实提高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旗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制度,自5月下旬起,每周调度各企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各文旅企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请各文旅企业按着阶段安排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同动员部署情况、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附表4)一并报送至旗文旅局安委办。
联系人:任育沅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表:1.奈曼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奈曼旗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3.全旗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
4.全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联系人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