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06 浏览次数:64

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及新注册的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服务号、微信订阅号、今日头条、微博、快手帐号、抖音帐号发布信息时,对拟发布信息认真核对、逐级审签,确保发布内容“高质量、零差错”,杜绝有害信息产生。为加强进一步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明确“三审”责任

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信息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三审”程序

(一)编辑、初审。由信息编辑人员负责。

(二)复审。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重大信息发布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终审通过后,由信息编辑人员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三审”发布审核表由科室保存。

 

三、严格禁止发布如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审核标准

主要进行政治审核、保密审核和合法审核。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涉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一)要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会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四)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公号私用而发布非公信息,严禁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不当内容。

附件

 

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

新媒体帐号信息发布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

分管领导:孙宏权

编辑、初审人员:包天喜、玲丽、李超、王晓红

复审人员:焦华

终审人员:孙宏权、李堂华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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